民國106年1月2日 更新

眼科蔡明霖副教授於民國103年起每周二,三,四受聘至台北慈濟醫院看診手術(掛號請洽02-66289800),周五上午仍於台北三軍總醫院汀州院區服務(掛號請洽02-87923311)。本網站提供居家視覺功能檢查包括視網膜黃斑檢查 老花 色盲 散光檢查等。感謝全球眼科最高榮譽IOVS於2021年8月六度肯定-蔡明霖博士於人工水晶體及眼生理學相關研究。感謝2009-2016年世界名人錄八度肯定-蔡明霖副教授於白內障手術及黃斑部治療之研發對當代世界的貢獻

2011年11月2日 星期三

美國 路考注意事項 蔡明霖


蔡明霖

路考注意事項 :
1. 由路考官帶你繞社區,去之前先把車子Check一下,並且把車內配備的專有名詞背一背,免的被路考官羞辱。 2, 路考的路線及項目是由考官決定,但下列幾項一定要注意: 應考前車子洗乾淨,音響記得關掉。 考官位置大一點 Stop Sign之前一定要Fully Stop,然後左右一定要轉頭看一下,動作要做出來,然後輪到你走的時候, 一定要盡快通過交叉路口,因為Stop Sign 是First Come,First Go 輪你走,你就快走。 路邊停車一定打右轉燈;路邊出車一定打左轉燈 Parallel Parking (平行停車),此項的及格標準是不可以碰到Curb,車子離Curb大約 一英呎 以內就可以了。 路邊停車時請注意該路段是上坡或者是下坡,記得打方向盤及拉手煞車。    考到一半時,路考官會叫你停下來做倒車,記得身子要往右後轉去。 出車時及換車道要記得打方向燈及回頭看一下,同樣要把動作做出來。 車速約在25 mile 左右即可,不可太快或太慢。 可以多向考過的前輩請教,因為每個人所碰到的狀況都不太一樣。萬一第一次沒過也不要太難過,再去報名一次就好了,其實在美國考駕照比在臺灣考容易多了,只要小心、謹慎一點就好了。

 前輩經驗談(A) 前兩次硬是活生生地讓考官給刷掉了。第一次是因為我犯的三個小錯誤: 一. 是在我剛起步從停車場開出時,考官認為我在超越一輛停靠在前方路邊的車時離得太近,按要求超車時應考慮到前方停車可能會開門,所以為避免意外,留夠至少讓對方把門打開的距離。 二. 是我在一個下坡時沒有留神路旁的限速標誌,超速了 兩英里 ——在美國,有限速標誌時則應嚴格遵守。 三. 最後一個小錯誤是變車道時沒有轉頭向後看。我們在國內開車時如果變道或是轉彎總是看後視鏡,估計很少會有人扭頭向後看,日常開車時沒這麼操作,考試也不考,但在美國卻成了必做的動作。

就這樣,我的第一次路考以失敗告終。 看到那些在國內從不敢開車的同胞們在美國卻如願地第一次路考就領到照,我心裏極不服氣,於是經歷一番勤學苦練後又上陣了。這次一切都出奇的順利,慈眉善目的女考官從上車後就一直對我很友善,開車前還跟我聊了幾句,我心中竊喜:嘿!有門兒。好,還剩最後一個十字路口,右拐彎後就回到出發地了,此時前方只有直行箭頭亮著紅燈,這意味著可以右拐,我先打右轉彎燈,然後,頭扭向右後方看了一下,手把著方向盤向右轉,心想著即將到手的執照。就在我轉彎時,右前方的路上,有個行人剛邁出一隻腳準備橫過馬路,我當時因為車速較快,且認定會先于行人安全過去,於是沒有停車。沒想到,坐在我身邊那位和藹友善的女考官竟大呼我的名字,決絕地讓我打道回府,並且嚴令我在兩個星期內不准第三次參加(一般間隔都是一星期)。原來我破壞了美國人開車的頭條準則,那就是無論什麼情況,車都要讓人。回到國內,每當偶爾翻到那張薄薄的駕照,我就情不自禁地會想起行人和主考官那兩張驚訝的面容。

 前輩經驗談(B) 今天去DOWNVIEW 考G2,被FAIL. 冤枉啊! 在考官的刁難下,做的不能說PERFECT, 但是也很漂亮.還是被黑人考官多花了一個叉,說我太多錯誤.不給PASS.自我感覺有三個小錯誤,一是剛出門左轉時,弧度不是很好,CUT CORNER, 被花了1 個叉,這我沒話說. 一個停牌停的有點急,被花一個勾.這我也沒話說.是咱自己做的不好.回來左轉時打了燈,但是回輪時燈滅了,被考官指出,忙說SORRY, 我打了燈,回盤時燈滅了.打燈. 此處又被打叉.這咱也沒話說.但是這些也不至於被FAIL啊! 在工廠區轉的時候,那個黑考官估計就想 FAIL我,讓我先做 PULL OVER TO THE CURB. 我作了,還沒做完,就讓我三點掉頭. 我鎮定地把PULL OVER 先作完,而且停的時候有一個 DRIVEWAY, 我說這裏是DRIVEWAY, 我停到前面.停好後,掛擋,拉手刹,然後觀察,開始做三點掉頭.這時有前面有一輛車,讓它先過.過完後左右觀察,開始做,做完後,往前開,有一個教練車也在那裏練習,做三點掉頭,把車剛好橫在路面上,留了一半路面.路很窄,我停下,對方也不動.我直行,對方橫在路面上,這應該是我的路權,我跟對方擺手溝通,意思是我先過,對方點頭表示同意.我過去. 就這,這位黑人考官當時也沒有說任何話.回來說我FAIL 的原因居然是我不應該招手表示我先過,一個 SAFE 的司機應該讓對方招手先. 它橫在路上,我直行,當然是我容易過了,一個SAFE 的司機應該讓對方招手先,有這個道理嗎? 三點掉頭完了直行,快到大路口了,此人又開始刁難我,讓我又PULL OVER TO THE CURB. 考了還考,還在快到大路口,我做了,當時在下坡,我正在思索打盤的方向,他又要開始說話了,我忙說,I SEE,WAIT AMINUTE, 接著把盤右打,掛擋,拉手刹. 他沒話說. 一路回去.回到考場, 讓我左轉,前面一大堆空位,我問:停前面? 他說:NO, HERE, 指指旁邊一大堆車中間的一個空位, BACK IN. 據說BACK IN 的概率比較小,我已經意識到他有點刁難我了.我說OK, I TRYMY BEST. 停好,觀察,後面有輛車,等待,看那車,他在等我. 於是我說:HE ISWAITING FOR ME." 停得也還好,不是100%左右距離一般齊.但車身很正.我還說SORRY, 你那邊稍微窄了點.他說,那你說怎麼辦?我看了一下,我覺得還可以,他下車是絕對沒問題的, 我說OK. 然後還THANKS YOU FOR YOUR TIME. 他讓我關火.告訴我沒有過.其中一個理由就是上面所說的個SAFE 的司機應該讓對方招手先. 看了看卷子,在觀察一攔,打了三個叉. 我怎麼觀察不夠了,開考時,遠處一人下車,我說先等等,等那人過去.三點掉頭時,前後左右看,讓過一車. 而且在網上看到好多朋友說停車剛起步,後面來車,沒看到,被踩刹車.咱總結了別人的經驗,特意多看了幾眼,也沒有被踩啊.而且這黑考官還跟我說我三點掉頭位置不好,在VEHICLE POSITION 處有給了一個叉.三點掉頭有什麼位置好不好的? 總體感覺: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第一次FAIL,那咱沒話說,有危險動作.但這次太冤枉了,他少一個叉,就過了.而且他擺明瞭就是不讓你過. 教練看著我的卷子,也說這是故意的.很多叉都是說不過去的.他說最近不知真麼搞得.7,8 個學生去考,只有1,2 個過的,昨天在MORNING SIDE 2 個全FAIL 了.不知道考官是不是收到什麼指示了. 最近有一臺灣來的女孩,在臺灣開了十幾年車.考試時也被FAIL. 理由是: 過十字路口時是綠燈,這時人行道上一老太太拿著拐仗準備過馬路,拐杖已經下到了人行道上了.該考生看到後松了一下油門,老太太可能發現是紅燈,拐杖又收回去了. 該考生回來後被告知阻礙交通.考生氣哭了說我哪里阻礙交通了,後面一個車沒有.前面的老太太誰能保證她沒有老糊塗不闖紅燈? 回來後與朋友聊天,他說考試公司剛私有化之時,考牌很容易,估計怕太難別人投訴不該私有化.現在反正都私有化一年了.風聲早就小了.考的次數越多,他們才能掙的錢也越多.估計考官的獎金和考試中心的收益是掛勾的. 當時很想去投訴,但是聽說投訴贏的概率很小.而且這東西又沒有錄影.怎麼說的清.估計投訴了也是沒有用.中國的官官相護這裏也一樣適用.

 【汽車廣場—— 對比中美兩國駕駛員培訓】 怎樣坡停: 如果在坡地停車,首先應當確認手刹車。然後前車輪應當向右打輪,使得萬一手刹失靈,你的車不會向路面方向下滑造成交通事故。 如果路邊是有一定高度的臺階,當你面向上坡方向停車時候,應當向路邊的相反方向打方向盤;相反如果你面向下坡方向停車,就應當向路邊方向打方向盤。這樣,萬一溜車的時候,路邊就會擋住前輪,從而防止車繼續往坡下面滑。 如果路邊太低或者沒有路邊的時候,就只能按照前面說的把方向盤充分向路的邊上方向打,使得萬一溜車發生,車不會向路中間以及車流滑動。 怎樣從平行于馬路的停靠狀態發車: 首先,確認前輪已經打正了。略微倒車,然後向左打方向盤,6 步保證安全融入車流: (1)向右轉頭從你的右肩上方並且通過後車窗確認行人,自行車,摩托車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危險的車輛。 (2)利用車內的後視鏡注意後方可能出現的任何危險。 (3)打開左轉向燈,向其他人表明你要出來了。 (4)檢查你的側面的側後視鏡,特別說駕駛員一側的後視鏡,看清楚可能向你靠近的車輛,行人,自行車,和其他應用公路的人。 (5)向左轉頭,從你的左肩上方和後車窗看一看,然後開始慢速向前駕駛,小心不要碰停在你前面的車。 (6)再一次向左轉頭,從你的左肩上方和後車窗看,如果安全,就可以開進行車道。 大多數撞車發生在交叉路口司機轉彎時候。很多發生在公共大停車場,比如購物中心。為了防止這種事故,駕駛員必須明白優先權規則right-of-way rules 和怎樣轉彎。 優先權 交通標誌,信號燈,路上的標誌並不總是能夠解決車輛的衝突。比如,交叉路口的綠燈就不能解決左轉車和對面開過來的直行車之間的矛盾。優先權規則有助於解決這種衝突。它告訴駕駛員在不同情況誰應當先行,誰應當等待。 在美國由於不能正確處理優先權是造成的交通事故的前5 個主要原因。僅僅優先權就可能使得加利福尼亞有1000 件交通事故可以避免。 下面是優先權的規則和在路上應用: 實例:進入交叉路口的汽車必須禮讓已經合法進入交叉路口的汽車。 實例:你接近交叉路口。信號燈是綠燈,你準備直行。其他汽車正在交叉路裏面左轉彎。你必須讓他完成轉彎然後你再進入交叉路口。相對方向駕駛的駕駛員同時到達交叉路口,左轉車必須禮讓直行或者右轉車。 實例: 你準備在前面的交叉路口左轉。另外一輛車從對面直行開過來。你必須等對面直行車先行然後你再轉彎。 但是,如果綠燈時候你前面沒有預備左轉的車,你可能進入交叉路口準備你的左轉彎。進入交叉路口後,停在分界線右方,保持你的車輪在直行方向防止萬一後面的車追尾時把你推進對面開來的車流。 如果對面的車流過完了或者紅燈阻止了對面車流,完成你的左轉。即使沒有標誌或者信號燈控制,在你準備左轉進入行車道,其他小路,停車位和其他地方的時候,禮讓直行的車。 法律要求任何左轉車禮讓任何對面開過來的可能有危險的直行車。確認車是否太近需要經驗和判斷力。如果你有疑問,轉彎前讓他們先行。 在沒有標誌和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或者同時停在停車標誌後面的兩輛位置互相成直角的車,左邊的車必須禮讓右邊的車。 實例:你在停車標誌後面停車,準備直行通過交叉路口。另外一輛車在你右邊交叉路口的停車標誌後面停車,他也準備直行。你必須禮讓右邊的駕駛員。 從車道,小路,私人路以及其他非行車道進入行車道,必須先停車禮讓行車道上面的車,以及行人。 實例:你從停車場開車出來右轉準備進入街道。這時左邊有車開過來。你必須停車等左邊的車過去以後再轉彎進入街道。如果這時候你左轉,你必須禮讓從兩方面開過來的車。如果行人橫穿停車場的出口,你必須等他們下通過。 駕駛員必須禮讓合法應用有標誌或沒有標誌的人行橫道的行人。   實例: 你在紅燈停車。一個行人走進人行橫道,這時綠燈亮了。你必須等行人過街。在你轉彎之前你必須禮讓人行道上面的行人 如果前面塞車使得你不能通過交叉路口你就不應當進入交叉路口。等到前面的車不再堵塞之後再進入交叉路口,以免你的車堵塞交叉路口。 進入環島的車必須禮讓已經在環島裏面的車。 轉彎: 轉彎和變換車道之前總應當發出信號。讓公路上面其他的駕駛員瞭解你的意圖很重要。法律要求你轉彎和變換車道時提前 30 米 開信號燈或者打手勢。   一個好的安全提示是,不論何時可能的情況下,在你實際開始刹車減速準備轉彎之前發信號表示你轉彎的意圖。 準備轉彎時記著這些有好處: 降低速度。 警惕各各方向得車輛。特別注意摩托車。大多數包括摩托車和其他車輛在內的交通事故起因是其他車輛沒有看見摩托車。  記著你轉彎時候,你的車後輪移動範圍總是在前輪行車的軌跡內側。右轉彎時更靠近路邊或者左轉彎時更靠近對面的車輛。 右轉彎特別注意行人,自行車和小輪摩托車。在車裏面很不容易看到他們。 調頭 如果在 150 米 以內各個方向上其他駕駛員由於公路的坡頂看不到你,那就不要調頭。在允許調頭的雙向窄路上三步調頭方法是必須掌握的駕駛技術。 三步調頭: 1.開右轉向燈,在路的右側停車如圖中1 的位置。然後開左轉向燈,並且認真檢查開過來的車。 2. 向左轉彎,一直到路左邊緣。 3. 再次檢查開過來的車。然後方向盤向右打滿,然後倒車到路的最右邊如圖中的位置3。 4. 停車,檢查其他開過來的車,然後離開路邊進入反方向。 不要用單手駕駛,單手控制能力下降。路況千變萬化,千萬不能分散對於周圍路況的注意力。保持對前面路面的掃描,永遠不要僅僅看著前面的路或者僅僅注意你前面的那一輛車。向更前面看就可能避免或者減少可能發生的問題。 保持你的眼睛移動,注意你旁邊的車道的情況,每過幾秒就應當從鏡子裏面檢查你後面的情況。預防其他駕駛員的錯誤,如果其他人駕駛錯誤,你應當怎樣應對?不要想當然認為你側面路上的駕駛員會在停車標誌前面真正停車。準備和他不停車。你應當隨對他的錯誤採取反應。 注意左側反向車道面向你開來的汽車的車輪轉速和方向。車輪的速度和前輪的方向可以是你判斷他是否準備停車或者向左還是右轉彎。如果按照交通指示的停車的地方車輪速度沒有下降,你應當把腳從油門移動到刹車踏板上準備刹車,並且輕輕鳴喇叭提醒對方。 如果前輪的方向和對方的轉向燈不一致,你應當對他可能不適當的轉向或者根本不轉彎作出反應。對於對面交叉路口上的路況看的越早,越遠,你將有更多反應的時間和空間。 好鬥的司機和控制情緒 好鬥的駕駛包括超速,超速經常造成車距太近,經常或者突然變換車道並且沒有打信號燈,在公路車道外面超車,甚至在沒有鋪設柏油的路邊土地超車,甚至是不讓路的令人煩惱的摩托車。有些亂闖的司機闖紅燈或者在停車警示牌不停車,不能保持右行,飲酒或者吸毒,駕駛魯莽。這些就造成了公路上面的憤怒road rage。 為了防止好鬥的司機轉換成為公路憤怒,最後是駕駛員之間避免互相對視,特別是可能發生衝突的時候。因為對方可能誤解你瞪著眼睛是想“找茬”。 面對好鬥的駕駛員你應當做到: 避免互相對視。 保持冷靜並且放鬆。 儘量試圖安全離開,不要使情況升級。 把你的驕傲放到腦後,不要和好鬥的駕駛員鬥氣,就是說不要賽車,不要佔據車道,躲開他。 繫好安全帶,並且讓同車的乘客也繫安全帶。 不要計較對方的態度和髒話,不要和他對罵。 向交管部門報告好鬥駕駛員,描述車的細節,地點,車牌號,車行方向。 萬一好鬥有威脅的駕駛員跟著你,千萬不要停車,也不要下車。你應當把車看到交管局 如果好鬥的駕駛員發生車禍,你應當在離車禍安全的距離停車。等待員警來到時候作為證人報告駕駛員的行為。 避免變成好鬥的駕駛員: 按照計畫留有充足的時間到達旅行目的地。 注意安排駕駛時間表,儘量避免高速公路的擁擠時間。 如果不可能按照計畫到達目的地,趕快打電話通知對方,這樣你將可以放鬆。 如果憤怒,心煩或者很累就不要開車。 儘量使得你的車舒適。聽一聽放鬆的音樂,儘量避免增加焦慮的情形。 駕駛過程之中應當放鬆,保持你的狀態。後背靠著座椅,不要緊把方向盤,不要咬著牙。 禮貌,謙讓,寬容。 就是你應當先行,也不要認為絕對應當你先行通過。時刻準備讓對方先行從而避免撞車或者混亂。等幾秒鐘以北撞車好得多。就是你“沒有責任”,也不能補償撞車帶來的痛苦和損失。 公路憤怒 什麼是"公路憤怒road rage"?公路暴力是一種由駕駛機動車產生的憤怒和敵對的感情狀態,它可能發展成為犯罪行為,威脅或者企圖施暴。 公路暴力可能是故意壓制或者煩惱對方的刺激行為或者企圖讓別人帕他們。好鬥駕駛不是公路憤怒。但是好鬥駕駛可能變成公路暴力。好鬥駕駛通常違反交通規則,公路暴力通常包括違反刑事法。 誰會誰是公路憤怒的人?任何人都可能。因為別人造成我們的憤怒會在我們駕駛時或者在外面表現出來。我們的車處在不安全或者有害狀態。我們變成自己和其他路人和路附近的人的安全和生命的威脅。不顧後果,暴利恐嚇,攻擊,各種暴力行為都是違法的。結果可能是嚴厲的處罰,罰款,入獄到達法律處罰。你的駕照可能被扣甚至取消。 公路憤怒可能包括: 口頭挑釁,比如喊叫,罵人,不適當的過分鳴喇叭,粗魯侮辱的態度以及恐嚇。 駕駛行為,擠別的車,車距太近,阻擋別人的車道,追趕其他車或者把別人擠出路面, 故意碰磁。 路邊停車之後,出來威脅,恐嚇,攻擊,打架和傷害其他駕駛員,行人,騎車人或者其他人。 研究表明憤怒影響血壓,影響你的推理能力和作出決定。也使得你在駕駛時候範更多錯誤。增加發生交通事故的機會。 好鬥駕駛和公路憤怒導致沒收甚至吊銷駕駛執照,造成家庭和朋友的困難,丟掉工作,以及法律處罰。 許多駕駛員不能認識自己的好鬥駕駛和公路暴力影響自己的駕駛安全。交管局專門有防止事故的教育課程。專門教授公路憤怒的危險和威脅,以及怎樣防止這些發生。請注意,你的駕駛行為將影響你的保險費。 速度 必須遵守時速限制,如果沒有時速限制標誌,那麼就不要超過 55 mph (88km/h)。保持駕駛速度比時速限制標誌低僅僅是一般的常識,事實上,法律規定的速度在甚至冰雪天和下霧的高速公路仍然是 55 mph (88 km/h)甚至是 65 mph (100 km/h),但是安全駕駛的速度顯然要低得多。因此,在這些路況下就是你用 50m ph ( 80 km/h )速度駕駛,員警也可能因為你在當前路況的駕駛速度“不合理不謹慎”而開罰單。你必須按照路況調整駕駛速度。和路權with right-of-way 比較,時速限制不是絕對的。 為了保持正常車流平順,很多高速公路有最低時速限制。低於最低時速駕駛可能妨礙車流造成危險的路況。就是沒有最低時速限制,緩慢的駕駛員和超速的駕駛員同樣是危險的。 有些城市的時速限制比 55 mph (88 km/h) 低。比如在紐約市除非有特別的速度限制標誌,紐約市的一般時速限制是 30 mph (48 km/h)。給自己留空間10 分4 的追尾是由於跟得太近tailgating 造成的。如果和前面的車保持足夠的距離,當前車突然刹車的時候你就可以安全的刹車。 一般有一個2-4 秒鐘法保持“緩衝距離”;就是選擇一個附近或者前方路上的一個目標,比如,標誌牌,樹或者人行橋。當前面的車通過,你大聲數:“一千一,一千二”。如果你的汽車在你數完之前到達同一個目標,你和前面的車的車距就太近。應當降低速度,和前面的車保持合理車距。在壞天氣或者跟在大卡車或者拖車後面的時候,應當保持3 到4 秒的距離。 如果一人在你的後面跟得太近,你最好改變車道,或者降低車速必要時離開公路,讓他超過你。當你離開公路讓後面的車超過你的時候,不要忘記離開公路和返回公路時候打開轉向燈。不要用踩刹車的方式警告緊跟你的令人討厭的駕駛員,這樣可能使得困難的情況變得更加危險。 每當預備停車或者轉彎之前,提前緩慢刹車。這樣使得你後面的駕駛員有充分警示,明白你正在降低速度。隨時注意你兩邊的空間,因為你有時必須迅速變換車道或者離開公路躲避危險。如果有可能,最好在你的左邊或者右邊留出“逃脫”的空間。 安全帶、兒童安全椅、安全氣囊 不論你多麼仔細駕駛,也免不了交通事故。你也沒有辦法預測什麼時候事故會發生。但是,絕大多數汽車配備的安全帶再加上安全氣囊駕駛最好的保護設施。 有些車還配備側氣囊一旦發生側面碰撞時保護乘客。安全帶的肩上部分應當從肩到肋斜著繫,不要系在胳膊下麵。否則發生撞車事故時候會產生嚴重的內傷,包括肋骨,甚至內臟。 繫安全帶的人在碰撞事故發生的時候死亡或者嚴重傷害的不沒有系安全帶的人至少是50%。16 歲以下的兒童不論在車裏面坐在什麼地方,都必須系安全帶。4 歲以下的兒童必須有政府認證的安全座椅。許多交通安全專家建議兒童應當只坐在在汽車的後座。如果你的車安裝了側防撞安全氣囊,請參考說明書上有關的安全提示。 16 歲以上的人應當有責任自己扣安全帶,否則就會受罰。16 歲以下的兒童沒有系安全帶,駕駛員就會受罰。每個沒有系安全帶的人可能罰50 美元。16 歲以下沒有系安全帶的罰款從25 美元到100 美元。 紐約是這樣的“強制執行”州。不論你是紐約州居民或者其他州的訪問人,員警能夠讓你停車,並且僅僅因為沒繫安全帶或者兒童在安全座椅沒有繫好而簽罰款單。 紐約安全帶法適於所有駕駛員和乘員,但是,認定的緊急車輛,計程車,特別車, 公車乘客, 1964 年和更早的車。郊區的正在送信的車。殘疾人必須持有,並且攜帶醫生在正式的醫院信紙上或者處方柬上簽字的證明信,才能不繫安全帶。交管局建議這種不系安全帶的人坐車後座。 不論什麼時候駕駛,也應當確認你駕駛的車裏面每個人都系好安全帶。撞車發生時候,沒有繫安全帶的人就象發射出來一樣危險車裏面所有的其他乘客。確認4 歲以下的兒童正確應用認證的嬰兒安全座椅。安全座椅應當正確按裝。 在交通事故之中死亡和傷害使得所有的人都有財產損失。當練習本材料教導的安全駕駛時,繫安全帶應當形成你的日常習慣,就象點火時轉動鑰匙,或者打開收音機一樣的習慣